信息产业部是不是法律主体

信息产业部是不是法律主体 信息产业部是什么法律主体?

信通处是什么部门?

信息产业部是什么法律主体?

通信管理局是省级行政区域内通信行业的主管部门,实行工业和信息化部与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工业和信息化部为主的管理体制。

前身是各省的邮电管理局,1998年3月9日,信息产业部(2008年3月改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原邮电部和电子工业部的基础上组建,此后几年,各省通信管理局陆续成立,为正司局级建制。

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的领导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对省级行政区域内的通信行业实施政府监督管理职能。

信通处是什么部门?

信通处是职能部门,主要工作职责有:

1、依法对电信和互联网等信息通信服务实行监管,承担互联网行业管理(含移动互联网);组织实施市场准入、监管等政策。

2、负责电信网和互联网业务市场准入及设备进网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新业务商用试验,负责试办新业务备案管理;推进三网融合。

3、监督执行电信和互联网市场行为规范和管理政策,监督管理电信和互联网市场竞争秩序、服务质量、用户权益和个人信息保护;监督检查收费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规范收费行为;承担信息通信业行风建设有关工作。

4、监督执行电信网和互联网互联互通政策、结算政策,负责网间通信质量监管和网络架构优化相关工作。

5、负责通信网码号、互联网域名和IP地址、网站备案、接入服务等基础管理;负责移动互联网及智能终端设备应用的管理;承担网络有关数据采集、传输、存储、使用管理,规范信息服务市场。

6、指导监督电信网和互联网等国际通信出入口局运行管理;负责信息通信网络运行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网络质量和设施保护相关政策,监督管理信息通信业的安全生产。

7、组织协调应急通信及重要通信保障,负责信息通信应急体系和应急指挥系统的建设及管理;承担国防通信信息动员和战备通信相关工作。

8、发展、联系、服务电信和互联网相关社会组织,指导行业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