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目录及证据说明表

证据目录及证据说明表 二审证据目录怎样写?

二审证据目录怎样写?

二审证据目录怎样写?

证据目录和证据说明

1.合作意向书,原审原告提供。2页

证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确签署过合作意向并明确由被申请人出资XX万元,申请人以XX万元货物形式出资,共同建立经营实体,开发XX业务;

2.经销合同书,原审原告提供。3页

证明被申请人和申请人就产品经销、采购、利益分配等以书面合同形式做过书面约定和协议;

3.关于退出股份的谅解备忘录,原审原告提供。1页

证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有债权债务关系;

4.工商材料一,原审原告提供。28页

证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确有合作并实际投入资金入股。但该证据系伪造证据,全部申请人签字均系伪造。

该份证据证明被申请人蓄意造假企图非法占有他人财产;

5.工商材料二,二审上诉人提供。11页

证明被申请人继续以伪造申请人签名方式,将申请人的股份转让给被申请人自己。

被申请人声称的与申请人有合作经营的说法完全是被申请人利用伪造证据编造出来的谎言。

6.合作协议,二审上诉人提供。2页

证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曾就合作事宜详尽约定过双方权利义务,被申请人实

际上根本没有依照合作协议履行过义务,双方的合作实际上并不存在。

证据目录里的证明内容怎么写?

首先,证据目录需要载明证据名称、证据来源、证明目的,但也不能太机械对待。有些证据的来源是比较明显的,可以不写,而有些案件的证据相对来说比较复杂,需要明确写清楚,帮助法官对证据有个初步的认识。

其次,证据目录一方面能更好的帮助我们说明案件的逻辑和因果关系,另一方面也帮助法官更好的理案件基本事实和争议焦点。因此,我们可以根据案件的情况不同来整理证据目录。

一般的案件,我们完全可以按照事情的逻辑关系来整理,也就是从事情的起因~经过~结果这样叙事的方式来说明清楚案件的情况,以及谁需要承担责任,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针对一些特殊的案件,就需要有针对性的准备不同的举证顺序。例如,有部分或者全部证据都是证明某一个待证事实的其中一部分,其中有些证据的证明力偏弱,那么就可以按照证据证明力的强弱来排列,弱化证明力较弱证据的存在感和关注度。或者某些证据所要证明的待证事实并不是案件的主要焦点,或者不那么重要,这时就可以根据待证事实的重要性来排列顺序,把待证事实重要的放前面,不太重要的放后面。

上面讲的是证据目录的顺序问题,下面需要说明的是证据目录的格式问题。

由于有些法院是直接把证据目录附到卷宗里,不再计入笔录,所以我们整理成文本或者表格的形式都可以,主要是为了法官看着方便,只要是能够把把自己的意图清晰表达出来的都是可以的。

然而有些法院法官习惯把证据目录重新计入笔录,让书记员重新敲一遍比较费劲,所以我们可以带上电子版,这样书记员就可以直接复制过去。这种情况下就要注意了,不管提交的纸质版的证据目录是文本形式还是表格形式,电子版的一定要整理成文本形式,这样书记员复制过去就不需要再重新调整格式了。

另外,个人建议,千万不要一组一组证据整理,虽然目测貌似很清楚,但在庭上我们所有的质证和观点都是需要口述出来,书记员同步记录的,经常会听到“针对第一组证据的第一个证据,……”这样的表达,不仅被告质证不方便和书记员记笔录不方便,作为审判员、陪审员以及我们自己听起来也很别扭,由于是没有卷宗的陪审员或审判员,可能听了半天都没有搞清楚现在到哪个证据了。实在是需要分组的,那么建议每个证据的序号一定要依次排列下来,不要在每组证据重新排列,这样质证时被告就可以直接表述为“针对证据几”,清晰明了。

最后,证据目的中一定简单写清楚证明的内容,最好是让法官即使不看到证据,也知道证据是什么内容,例如事故认定书,不要只写证明事故的经过和责任划分,最起码要说明责任具体是怎么划分的。再例如合同,不要只写证明双方签了合同,约定了相关事项,而要说明证明了哪些事项,尤其是纠纷相关的事项,一定要写明。这样做的好处时在方便法官的同时也给法官划了重点。

再说一些题外话,遇到证据比较多比较琐碎的,例如发票等,建议对证据进行编页码,这样双方质证时对有争议的个别证据可以直接以页码指代,方便记笔录的同时也方便双方翻找。

无论是证据目录的顺序还是格式,其实都是为了方便我们自己的同时也方便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