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在身边送法进校园

法在身边送法进校园 普法进校园开头怎么做好?

二三五法是什么意思?

普法进校园开头怎么做好?

二:二次能源,二次结构,二次函数,二次根式,三:三三两两,三三四四,三天三夜,三天两头,三天打鱼,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五个人信息,五个人所得税,五个人原因,五个人资料,五个人中心,法人代表,法力无边,法律法规,法院传票,法院子里,法律监督,法律责任,法律程序。

二三五法是什么意思?

“二三五”工作法

北城区人民法庭充分发挥在基层乡域社会治理中的“桥头堡”作用,始终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创建了“二三五”工作法,即法庭“两个一站式建设”“三项常态化普法机制”“五快办案工作法”,倡导形成“社会多元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自觉履行事了”的纠纷解决理念,推动“枫桥式”人民法庭落地见效。

一、加强两个“一站式”建设,不断将司法服务的触角向基层延伸。

一是建设一站式诉讼服务,做到集约高效、便民利民、智能精准。立足“人性化”“信息化”“集约化”,设置法律咨询台、便民服务区,为特殊群体开辟“绿色通道”;拓展“互联网 ”诉讼服务,积极提供网上立案、网上缴费、案件查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等交互式、立体化诉讼服务;与院机关诉讼服务中心有效衔接,将影响诉讼进程和效率的事项提前到诉讼服务中心集约化解决,积极推进案件集中诉前鉴定、集中保全等。

二是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构建“特色调解、网格化 调解、四度联调、在线调解”多元解纷机制。与县妇联对接,成立“家事调解室”帮助化解婚姻家庭类纠纷,与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接,成立“人民调解员室”,帮助化解民间借贷及邻里等纠纷。另外,依托司法所,对接行政调解组织3个;依托3个律师事务所、消费者协会、物业调解委员会,对接行业调解组织5个;依托乡镇和村委,目前已对接人民调解组织16个,目标是年底实现96个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探索形成“网格化 调解”的工作模式,打通法官与网格员的行业壁垒,通过早入手实现纠纷早化解。建立人民法庭、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村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的全方位的民事纠纷三级“网格”调解体系,运用分级培训、法官授课、案例讨论、庭审观摩等形式,加强业务培训指导,不断提升调解能力。创建“诉前告知诉讼风险度、庭前审查诉辩合理度、庭中引导事实认同度、庭后解说判决基准度”的四度联调法,通过辩法析理,促成案件调解。提供线上与线下结合、形式多样、快速便捷的指尖诉讼和掌上办案,助力“枫桥经验”从“小事不出村”升级到“解纷不出户”。

二、夯实“三项常态化普法机制”,全面推进普法宣传到基层

一是开展“四官”服务基层活动,实现96个行政村普法全覆盖。抽调院机关和法庭干警,采取一名法官分包四个行政村的办法,进驻辖区96个行政村开展法律服务活动,主要是参与化解矛盾纠纷,推动群防群治,培训调解队伍,开展法律宣传,参与社会治理,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服务中心工作。

二是开展法治副校长活动,实现24所校园普法全覆盖。精选政治素质好、品德优秀、作风正派、业务精湛、责任心强的党员干警到辖区24所中小学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协助学校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协助学校依法解决校园矛盾纠纷,共同促进辖区法治校园、平安校园建设。

三是开展巡回审判活动,实现54个社区和重点治理村全覆盖。重点选择社区和矛盾纠纷突出的乡村开展巡回审判,让法官走进百姓宅院、深入田间地头,将矛盾就地化解,方便群众诉讼。用“接地气”的语言以案释法、以法明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三、坚持“五快”办案工作法,践行“枫桥经验”新理念

快立。坚持立案登记制,规范立案,对当事人坚持不愿调解,又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当场登记立案。结合案件类型、标的金额、当事人状况等综合因素判断案件繁简,做到精准分流。为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等群体开辟绿色通道。

快送。积极使用电子送达方式,通过微信即时通讯平台向被告送达案件的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与每个镇、村的“法律明白人”沟通,拓展送达渠道。通过洛康码准确送达,大大提高送达效率。

快调。成立诉调对接办公室,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大力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实行诉前移送调解,充分发挥特色调解室或调解组织作用,鼓励先行协商和解,诉前调解期限一般不超过 30 日。诉中委托给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或专职调解员进行专业化调解,实现全程调解。

快审。大力推进案件繁简分流,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4个月内审结,简易程序在3个月内审结,小额诉讼程序在2个月内审结。涉营商环境类案件,普通程序要在3个月内审结,简易程序要在2个月内审结,小额诉讼程序在1个月内审结。探索适用要素式、令状式和表格式文书样式。积极推进在线诉讼庭审,实现科技法庭向智能法庭的转型升级。

快履行。增强审判人员在调解过程中的责任意识和全局意识,强化审判兼顾执行的前瞻意识。注重加强内部工作协作,把兼顾执行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全过程,在审判过程中突出调解,裁判文书中注重说理,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注重调解释明促履行,对履行义务人自动履行的可能性较大的诉讼案件,尽可能说服当事人当庭履约。在案件审理完毕后,履行期限届满前,通过电话、短信、判后答疑的方式对每个案件履行情况及时进行追踪,督促履行义务人按期积极自动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