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职工书屋

优秀职工书屋 职工书屋叫什么名好呢?

推荐好书店?

职工书屋叫什么名好呢?

员工图书馆推荐一个网站,称为中国工程图书网,他的家人专门做员工书籍,有折扣,可以大量购买。可以推荐一些:让微笑成为一种习惯让你感到无聊不是这份工作,但你的心态让阅读成为一种习惯互联网时代的工匠精神工匠心工作工匠精神:奉献,创造梦想互联网工匠精神工匠精神:让工作成为一种实践继承工匠精神不努力工作,不奋斗,你想要什么青春员工岗位创新精神好大师好学徒好心情工作冷却工人手册好兴趣,让生活充实而有意义拒绝在执行中获胜

职工书屋建设标准申报方法?

职工书店建设标准

1、独立场所,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2、有三个以上的书架,有配套的桌椅;

3、报刊(含全总、省总工会报刊)10种以上;

4、有可上网电脑;

5、有管理人员(含兼职)(五项必备);

6、书店有关管理规定,借阅制度、工作制度齐全,管理人员操作规范,实现标准化、标准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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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方法

(一)基层工会推荐申请区级职工书店,填写职工书店申请表

(二)区总工会根据各单位的申报条件进行审查评价,经区总工会批准后,对符合条件的职工书店牌匾进行审查评价,并分发书籍。

山西省工会管理规定

山西省总工会关于服务职工的资金

支出的具体规定

(2017年9月15日)

为进一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山西省实施,充分发挥工会资金在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工作中的独特作用lt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gt《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总工会工会经费管理办法》经费支出的若干问题具体规定如下。

1.工会资金为员工提供一些支出项目和标准

(一)节假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慰问金)。

节假日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即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节日慰问品是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和职工必需的生活必需品,如普通粽子、普通月饼、米饭、面条、油、肉、蛋、奶、水果、干果等。基层工会向每位会员发放的节日慰问品(慰问金)年度总额一般不超过1500元。

(二)工会会员的慰问和困难补贴。

基层工会以现金或实物形式向我表示祝贺,工会成员结婚,符合政策的生育,金额不超过500元。

工会会员生日,基层工会可以给自己发放不超过300元的生日蛋糕等慰问品,也可以发放蛋糕领取券或等值现金。

工会会员生病住院,基层工会组织应参观,慰问品(慰问金)不超过500元。

工会会员到了年龄就退休了,基层工会可以举办工会组为单位举办的座谈会(座谈会可以买到干鲜水果),同时为自己发放不超过500元的纪念品。

工会会员或者直系亲属去世后,基层工会组织可以送花圈。同时,直系亲属或会员本人可以给予不超过1000-2000元的慰问费。具体金额由基层工会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

(3)职工文体活动。

基层工会可以组织全体会员观看电影、艺术表演和体育比赛,也可以向会员发放门票。门票应以实名签收,实际结算金额每人每年不超过200元。

基层工会可以用会费组织元旦春节工人联欢会,联欢会可以购买干果、水果,并向参与者发放不超过100元的奖品。

基层工会组织员工开展文化体育活动,要把握正能量、广泛性、群众性、趣味性的原则,鼓励员工充分参与。如果员工的文化体育活动确实需要为员工购买服装,可以每三年购买一次,人均不超过1000元。

乡镇(街道)以上各级工会对职工文化体育活动有统一的着装要求。除高档专业服装外,一般采用租赁方式。根据活动需要,参赛单位可为参赛者(包括队长)购买服装。夏季服装费标准一般不超过600元/人,其他季节一般不超过1000元/人。重大比赛服装费标准可以放宽,具体标准可以按照比赛组织者的要求执行。

各级工会举办职工文化体育活动需要设立奖励的,应当以精神鼓励为主,辅以少量的物质奖励。一般来说,有一个一等奖、三个二等奖和五个三等奖。基层工会个人项目一等奖(奖金)不得超过500元,团体项目一等奖(奖金)人均不得超过300元。乡镇(街道)以上工会个人项目一等奖(奖金)不得超过1000元,团体项目一等奖(奖金)人均不得超过500元。基层工会职工文化体育活动不设奖励的,可以向参与者颁发参赛奖励,人均不得超过100元。

各级工会可以通过社会招标委托专业机构举办职工文化体育活动。如果您必须聘用专业技术人员自行组织,劳动力费用参照金财银行〔2014〕50号文件讲座费用标准(税后)执行:初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不超过200元;中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不超过300元;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不超过500元;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不超过1000元。如果活动时间超过一天,服务费应与员工协商或招标,确定整个活动过程。

各级工会举办职工文化体育活动。在低于政府招标价格和质量保证的前提下,可以通过互联网购买活动用品,并以网上商户提供的发票作为报销凭证。

各级工会为职工举办文化体育活动。工作人员和参与者的住宿费、伙食补贴和城市交通补贴按照同级财政规定的标准执行。工会干部和参加活动的工会会员可以以现金形式给予膳食补贴,标准为每人100元。

(4)帮助困难职工和服务职工的活动。

工人本人及其家属因严重疾病、事故、儿童上学等原因造成贫困,工会组织应当给予帮助、帮助和同情。各级工会应当按照全国总工会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困难职工的档案,建立专项资金,帮助困难职工。工会组织的援助和援助标准为:日常生活援助最高标准为2000元,严重疾病援助最高标准为3万元,学生援助最高标准一般不超过5000元。具体援助和援助标准由各级工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在符合全国总工会和省总工会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各级工会开展的女职工关爱行动,对困难女职工(特别是单亲、大病女职工)的救助可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提高10%。具体救助标准由各级工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基层职工和农民工到县级以上各级工会机关或职工服务(帮助)中心报告他们的需求、咨询政策和申请援助。如果由于特殊情况,他们确实需要为来访者提供膳食,膳食标准为30元/人。对于确实没有钱回家的困难职工(包括农民工),县级以上各级工会服务(帮助)中心应给予救助,救助金额为目的地火车硬座或公交车票价及途中餐费。

各级工会以100-300元/人次为重点工程一线岗位开展夏送清凉服务职工活动,标准为100-300元/人次。

县级以上各级工会对创建的职工图书馆示范点给予专项资助。省总工会命名的职工图书馆示范点补贴标准为2万元,市、县工会补贴标准由工会研究确定。

县级以上各级工会对妈咪小屋、爱心驿站、户外工人休息点等服务职工网点给予专项资助。省总工会命名的网点专项补贴标准为5000元,市、县工会专项补贴标准由工会研究确定。

(5)职工和劳模休养。

鼓励基层单位利用职工福利费组织职工开展治疗和休养活动。活动应面向基层,面向劳动模范、先进和一线员工,特别是患有职业病、慢性病和退休的苦、脏、累、险、高温、有毒有害岗位和员工。鼓励优先选择工会疗养院开展疗养活动。各级工会疗养院应当给予优惠待遇,疗养院上级工会应当给予活动组织单位一定比例的资金补贴。具体优惠范围和补贴标准由各疗养院及其上级工会确定。

县级以上各级工会可以利用同级政府安排的专项资金或者同级工会基金组织同级及以上劳动模范休养活动。活动必须在工会系统的劳动模范疗养基地进行,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劳动模范所在单位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的规定报销活动参与人员的往返交通费,休养费(含住宿费)保险费由活动组织单位承担。省级标准不得超过3000元/人,省外标准不得超过4000元/人,活动组织单位工作人员比例不得超过休养人数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