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建筑拆除

违章建筑拆除 如何拆除违建?

如何拆除违建?

如何拆除违建?

您好,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为您解答。

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听到“强拆”的字眼,强拆对应的通常是“违建”。某些我们日常还经常光顾的路边的水果店、小餐馆,突然有一天,门口被砌起一道墙,说是违建,限期自行拆除,否则就进行强拆。

那么,如何认定并拆除违章建筑呢?这并不是随随便便进行的,而是有严格的法律程序。

第一,立案,确定违章建筑。

在执法部门发现或者有人民群众举报某处建筑是违章建筑后,认为举报内容真实,可能确实存在违章建筑,便将其作为一种行政案件进行查处。共有三个单位有资格进行违章建筑的查处,分别是:一、规划局或规划委员会;二、得到省级政府授权的城管;三、乡、村庄规划范围内的乡镇人民政府。

第二,调查,出示证件、签署笔录。

不少于2名的调查人员在进行调查之前必须出示可以证明其资格的执法证件。进行询问时,要同时签署笔录,如《现场检查笔录》、《现场勘验笔录》、《调查笔录》等。作为可能被拆迁的一方,在签署笔录之前一定要仔细核对笔录内容,以免出现笔录内容和自己所述不相符的情况,防止签字之后便产生法律效力。

第三,决定,告知,听证。

为了保证因违建而被处罚的人的知情权、陈述权和申辩权,做出决定的部门必须在做出处罚决定之前书面告知被处罚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即其房屋是否被认定为违建,是否需要拆除以及原因和依据。被处罚人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第四,送达处罚决定书。

若确认了建筑为违章建筑,并决定对其进行拆除等处罚后应当送达处罚决定书,被处罚人可以自送达之日的第二日起2个月内提起行政复议或3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若被处罚人在法定时间内,既没有进行行政复议也没有提起行政诉讼,三个月满,处罚决定书便生效。此时,才可以拆除违章建筑。

因此,违章建筑不是说拆就可以拆的,它必须经过一系列的法律程序。生活中,若您的房子被认定为“违章建筑”而强拆,建议先看拆迁是否合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